觀察目前國內各大學所設立之建築、古蹟保存與文化資產等相關科系,除具備良好之教學師資與環境外,充足之知識是與國際接軌的重要一環。據此,規劃充實「建築與文化資產(世界遺產及文化保存)」之圖書資源是一項重要的策略。
整體而言,本計畫的圖書知識範疇與蒐藏,簡要有幾項分類依據如下:1、「文化遺產(暨文化景觀)」;2、自然遺產;3、綜合遺產;4、人類口述與無形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參見下圖)。詳細購置圖書清單,另見附錄冊。

1、文化遺產(暨文化景觀)

文化遺產並不只是狹義的建築物,而凡是與人類文化發展相關的事物皆可被認可為世界文化遺產。而依據《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保護條約》第一條之定義文化遺產包含紀念物(monuments)、建築群(groups of buildings)與場所(sites)。紀念物指的是「建築作品、紀念性的雕塑作品與繪畫、具考古特質之元素或結構、碑銘、穴居地以及從歷史、藝術或科學的觀點來看,具有顯著普世價值(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物件之組合」。建築群指的是「因為其建築特色、均質性、或者是於景觀中的位置,從歷史、藝術或科學的觀點來看,具有顯著普世價值之分散的或是連續的一群建築」。場所指的是「存有人造物或者兼有人造物與自然,並且從歷史、美學、民族學或人類學的觀點來看,具有顯著普世價值之地區」。文化遺產的數量截至2006年底共有644項,在四大類世界遺產中是數量最多的,其中又以歐洲佔有絕大多數。根據這樣的結果顯示文化遺產的範圍廣泛,在規劃此類書籍也因從歷史、藝術或科學的觀點來選取,因為這樣普世的研究才是全球目前所著重的地方。

 

2、自然遺產

自然遺產要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必須具有以下特徵
( 1 ) 代表生命進化的紀錄、重要且持續的地質發展過程、具有意義的地形學或地文學特色等的地球歷史主要發展階段的顯著例子。
( 2 ) 在陸上、淡水、沿海及海洋生態系統及動植物群的演化與發展上,代表持續進行中的生態學及生物學過程的顯著例子。
( 3 ) 包含出色的自然美景與美學重要性的自然現象或地區。
實際的例子來說包括了化石遺址(Fossil Site)、生物圈保存(Biosphere Reserves)、熱帶雨林(Tropical Forest)、與生態地理學地域(Biographical Regions)共160處。
規劃上面著重在上述項目著手,藉由這樣的規劃帶動全民的意識價值,使在相關科系研究之學生,能多所著眼於各類項目研究,而非單一著重於文化遺產上面,這樣的研究才能帶動台灣的眼界進而與世界站在同一角度上保存。

  1. 綜合遺產

兼具文化與自然特色,並且同時符合兩者認定的標準的地方,為最稀少的一種遺產,至2003年止全世界只有23處,比如中國的黃山、秘魯的馬丘比丘等等,目前世界各國皆有學者進行研究並出版發行著作,這也是此計畫規劃之重點之ㄧ。

  1. 人類口述與無形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

此一類別是於2001年新增,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秘書長松浦晃一郎先生將韓國人率先提出的「人類口述與無形遺產」觀念納入世界遺產的保存對象。由於世界快速的現代化與同質化,這類遺產比起具實質形體的文化類世界遺產更為不易傳承,因此這些具特殊價值的文化活動,都因傳人漸少而面臨失傳之虞。
2003年10月,教科文組織通過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確認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新概念來取代人類口述與無形遺產,並設置了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與此同時,教科文組織持續以兩年一次的進度評選人類口述與無形遺產,它們具有特殊價值的文化活動及口頭文化表述形式,包括語言、故事、音樂、遊戲、舞蹈和風俗等,至在2005年11月為止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告了90項「人類口述與無形遺產代表作」,例如摩洛哥說書人、樂師及弄蛇人的文化場域、日本能劇、中國崑曲等。
在韓國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提出端午節的起源時,我們應該換另一角度思考,如果我們重視自己文化並將其發揚光大時,我們的無形資產應如何被研究與保存才是我們應該重視的課題。關於這樣的體認,希望藉由圖書規劃方面來增進我們的新知與認識,並進一步帶領他們朝這各方向研究並發揚光大,而這也才是「人類口述與無形遺產」觀念納入世界遺產的保存對象的菁華。

 
 
 
 
法國_巴黎_孚日廣場張馨方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