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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如何辦理借閱?
專任教師憑本校所發之校園IC卡借閱圖書資料。
兼任教師請攜聘書或簽呈、身分證、照片一張,保證金新臺幣参仟元,至本館辦理。借書證效期以聘僱期間為限,屆期憑聘書或簽呈申請延期。保證金得於退回借書證後申請無息發還。借書證應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立即向本館掛失,並繳工本費新臺幣壹百元申請補發。
二. 可以借多少本書?多久要還?
專任教師(講師以上,包括講師):
圖書:數量35冊,期限4週。
電子資料(含CD、LD、VCD、DVD、CD-ROM、磁片等):
數量35件,期限4週。
兼任教師:
圖書:數量15冊,期限2週。
電子資料(含CD、LD、VCD、DVD、CD-ROM、磁片等):數量15件,期限2週。
註一:借閱圖書資料須本人攜證親自辦理,歸還時則可代還。
註二:凡期刊、參考工具書、珍貴圖書及其他限館內使用之資料,概不外借。
三.可以續借或預約嗎?
借閱之圖書借期屆滿,如無他人預約,教師可續借兩次,但電子資料(含CD、LD、VCD、DVD、CD-ROM、磁片等)不得續借。欲借資料如已為他人借出,可自行上網預約,資料回館後保留五天,逾期取消保留。
四.借書逾期未還有什麼罰則?
借期屆滿,教師可寬限七天。逾寬限期,罰款從每件新台幣拾伍元起算,每件每日罰款新台幣伍元,以此累加,罰款每件最高以新台幣伍佰元為限。罰款未繳清前,不得再借閱圖書資料。
五.我要離職了,有什麼需辦理的?
教職員工退休、離職,須於離校前還清所借圖書資料,否則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圖書館閱覽組為支援教學,提供指定參考書服務,以一個學期為單位,將老師指定的資料集中放置在指定參考書區,提供學生閱讀。敬請老師於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將指定參考書單送交本組,以便早日處理,配合老師教學使用。
《指定參考書的處理原則》
1.指定參考書以本館藏書為主。若老師所開之書單中有本館尚未購買者,將轉交本館採編組購置。唯購書時間,需依書的出版狀況而定。中文書約3-4星期可到館;西文書則至少3-4個月才可到館。此外,亦歡迎提供您個人藏書,供本館陳列上架。
2.指定參考書區設於圖書館四樓,以專區陳列,讀者可自由取閱,但以不攜出該區為原則:
(1)館內閱覽:每次閱覽以2小時為原則,請勿攜出該區。
(2)外借:每日閉館前1小時受理外借,隔天開館後1小時內歸還。
3.可在線上公用目錄或紙本式一覽表,查詢指定參考書清單。
4.學期中,若您有臨時增加之指定參考資料,請通知本館閱覽組。
5.指定參考書以學期為單位,寒、暑假會撤離,以供師生外借,若需保留下一個學期繼續使用,可於學期結束前通知。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閱覽組,我們將會為您做詳盡的解說。
聯絡人:陳宜慧
電話:2893-8795 或校內分機1833
電子郵件:yhchen@library.tnua.edu.tw
下載:教師指定參考書設定單
一.為協助老師們的教學及研究,同時提昇圖書館館藏的利用,發揮館藏功能,本校圖書館特別針對忙碌的老師們推出新到期刊目次影印服務。您只要填寫申請表,挑選有興趣的期刊,本館就會將該期刊的最新一期目次頁加以影印或掃瞄,並主動寄送給您,讓您輕鬆掌握訊息!
二. 服務辦法:
對象:本校專、兼任教師。
方式:
(1) 請老師挑選有興趣的本館館藏期刊五種(請參考館藏期刊目錄),圖書館將為您影印該期刊之最新目
次,並寄送給您。
(2) 寄送方式:可選擇公文傳送、傳真或電子郵件。
(3) 寄送地點:公文傳送方式限於本校內。
申請表請擲交圖書館採編組喬小姐(分機1815)。
下載:教師期刊目次影印申請單
依本校教師聘任及升等著作審查準則第十七條規定,經審查通過之著作或作品,應送圖書館保存並陳列,提供學術研究之參考。
下載:教師升等著作送存圖書館證明單
下載:教職員著作送交單
一、 開放時間:
週一至週五 8:30~16:30
寒、暑假開放時間 週一至週五 8:30~16:00
例假日、國定假日不開放
二、服務項目及對象:
1.本館於六樓特設研討室一間,以提供本校師生利用本館館藏進行教學研討、學術研究之用。
2.凡本校老師皆可向本館提出申請借用。
三、使用方法:
1.申請方式:使用本室須由教師或系所助教提出申請。若學生代理申請,則請出示任課老師簽名之委託
書,並登記『姓名/系級』於預約表。亦可於圖書館網站中列印申請表提出申請。
2.協助開門:由本館服務人員親自上樓開門,鑰匙勿交給借用人。
3.注意事項:
(1)離開時,務必關掉所有電源、攜出個人用品、反鎖門戶。
(2)器材的使用不詳者,可請服務人員指導操作方式。
(3)使用期間,每位借用者皆負有保管所有設備、儀器不被損壞、遺失的責任。
(4)請愛惜使用各項設備,保持室內整潔,桌椅用畢請歸定位,勿亂丟垃圾。
下載:603研討室使用申請表
一、 開放時間:
週一~週五:8:30~16:30
寒、暑假開放時間 週一至週五 8:30~16:00
例假日、國定假日不開放
二、 服務對象及限制:
僅限本校老師教學及校內各系所單位之團體視聽觀賞使用。
三、借用方式及注意事項:
1.事先至館預約登記或以電話或至圖書館網站上列印申請表提出申請。
2.櫃台工作人員親持鑰匙協同申請者上樓開門,申請者不能借用該室鑰匙自行開門。
3.注意事項:
(1)離開時,務必關掉所有電源、攜出個人用品、反鎖門戶。
(2)器材的操作問題,可請服務人員指導。
(3)使用期間,每位借用者皆負有所有設備、儀器不被損壞、遺失的責任,違者須照章賠償。
下載:604團體視聽室使用申請表
--以上,圖書館採編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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