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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圖書館非書資料借閱及使用規則

                                     圖書館94.08修訂
                                     94.10.24 九十四學年度圖書館諮詢委員會第1次修訂
                                     圖書館96.12修訂
                                     圖書館104.09修訂
                                     圖書館107.10修訂

一、本館非書資料包括電子資料、錄影帶、複製畫、錄音帶、唱片及套譜。

二、本館非書資料,僅供教學、研究用,請遵守著作權法規定,如有觸法情事,借用人須自負法律責任。

三、各類型非書資料借閱規則不同,分別作以下說明,其餘規定依本館借閱規則辦理。
(一)電子資料(含CD、VCD、DVD、LD、CD-ROM等)
1、借閱:
 (1)對象:持有借閱權限之本校校園IC卡或本館核發之校友借書證者。
 (2)時間:
     學期間:週一至週五 08:30-21:15
     週六 08:30-19:45
     週日 13:00-16:45
     寒暑假:週一至週五 08:30-16:05
 (3)方式:請將資料攜至4樓櫃檯持證辦理借閱手續。
 (4)限制:依本館借閱規則辦理。特殊館藏限專任教師借閱。
2、館內當日使用:
 (1)可於館內使用之電子資料僅限授權於本館公開播映、公開演出者。
 (2)對象:持本校校園IC卡、本館核發之校友借書證、館際合作借書證或本館臨時入館證者。
 (3)時間:
     學期間:週一至週五 08:30-21:15
     週六 08:30-19:45
     週日 13:00-16:45
     寒暑假:週一至週五 08:30-16:05
 (4)方式:請將資料攜至4樓櫃檯持證辦理館內使用手續。
 (5)限制:
  a、持有借閱權限之本校校園IC卡或本館核發之校友借書證者:將資料借入流通系統,填寫視聽設備借閱登記單並押證於櫃檯後,至指定視聽座位使用;用畢至4樓櫃檯歸還借用設備與資料。
  b、持無借閱權限之本校校園IC卡、館際合作借書證或本館臨時入館證者:填寫視聽設備借閱登記單並押證於櫃檯後,至指定視聽座位使用;用畢至4樓櫃檯歸還借用設備與資料。每次借用以2件為限,不得攜出館外,違者非本校人士依「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圖書館校外人士閱覽辦法」處理,本校人員依「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圖書館借閱規則」處理。
(二)錄影帶
1、借閱
 (1)對象:持有借閱權限之本校校園IC卡的專任教師與兼任教師。
 (2)時間:
     學期間:週一至週五 08:30-21:15
     週六 08:30-19:45
     週日 13:00-16:45
     寒暑假:週一至週五 08:30-16:05
 (3)方式:請將資料攜至4樓櫃檯持證辦理借閱手續。
 (4)限制:借期3週,以10卷為限,借期屆滿須歸還,不得續借。寬限期為7天,逾期1天,每卷罰款5元,以此累計。特殊館藏限專任教師借閱。
2、館內當日使用:
 (1)可於館內使用之錄影帶僅限授權於本館公開播映者。
 (2)對象:持有借閱權限之本校校園IC卡、本館核發之校友借書證或館際合作借書證者。
 (3)時間:
     學期間:週一至週五 08:30-21:15
     週六 08:30-19:45
     週日 13:00-16:45
     寒暑假:週一至週五 08:30-16:05
 (4)方式:請將資料攜至4樓櫃檯持證辦理館內使用手續。
 (5)限制:填寫視聽設備借閱登記單並押證於櫃檯後,至指定視聽座位使用;用畢至4樓櫃檯歸還借用設備與資料。每次借閱以2卷為限,不得攜出館外;違者依「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圖書館借閱規則」處理。
(三)複製畫
1、借閱
 (1)對象:持有借閱權限之本校校園IC卡的專任教師與兼任教師。
 (2)時間:
     學期間:週一至週五 08:30-16:30
     寒暑假:週一至週五 08:30-16:00
 (3)方式:請至4樓閱典組辦公室申請借閱,由館方人員取得資料後,持證辦理借閱手續。
 (4)限制:借期3週,不限數量。借期屆滿須歸還,不得續借。寬限期為7天,每逾期1天,每件罰款5元。特殊館藏限專任教師借閱。
2、館內當日使用
 (1)對象:持有借閱權限之本校校園IC卡或本館核發之校友借書證者,不含持館際合作借書證者。
 (2)時間:
     學期間:週一至週五 09:00-11:30、13:30-16:30
     寒暑假:週一至週五 09:00-11:30、13:30-16:00
 (3)方式:於線上填寫複製畫調閱申請表(網址:https://goo.gl/forms/y9VWbs5AJ1aH6Lam2),待收到確認e-mail後,即可依回覆之日期、時段,持證至4樓閱典組辦公室辦理館內使用手續。
 (4)限制:
     a、每人每次調閱以5件為上限,每人每次限申請一個時段,該時段結束後方可再次提出申請;若當次時段結束後,仍有調閱複製畫需求,需另填申請表並等候回覆電子郵件。
     b、限館內指定區域使用,僅能使用個人設備翻攝(手機、相機),不提供影印掃描;用畢至4樓閱典組辦公室歸還借用資料。不得攜出館,違者依「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圖書館借閱規則」處理。
     c、無故未到2次者,自第二次未到當日起3個月內不接受該讀者申請件。
(四)錄音帶、唱片
 1、錄音帶、唱片僅供外借。
 2、對象:持有借閱權限之本校校園IC卡的專任教師與兼任教師。
 3、時間:
     學期間:週一至週五 08:30-16:30
     寒暑假:週一至週五 08:30-16:00
 4、方式:請至4樓閱典組辦公室申請調閱,由館方人員取得資料後,持證辦理借閱手續。
 5、限制:借期3週,不限數量。借期屆滿須歸還,不得續借。寬限期為7天,每逾期1天,每卷罰款5元。特殊館藏限專任教師借閱。
(五)套譜
 1、套譜僅限館內當日使用。
 2、對象:持有借閱權限之本校校園IC卡、本館核發之校友借書證者或館際合作借書證者。
 3、時間:
     學期間:週一至週五 08:30-16:30
     寒暑假:週一至週五 08:30-16:00
 4、方式:請至4樓櫃檯申請調閱,並持證辦理館內使用手續。
 5、限制:
  (1)持有借閱權限之本校校園IC卡或本館核發之校友借書證者:清點套譜數量後將資料借入流通系統,用畢至4樓櫃檯清點數量後歸還。
  (2)持館際合作借書證者:清點套譜數量後填寫非書資料出借卡,用畢至4樓櫃檯清點數量後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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