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宗旨: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擴展本館圖書資源,加強與其他圖書館之合作關係,以交換借書證方式為全校師生提供服務。
二、 合作圖書館:與本館訂有圖書互借協議之學校及單位圖書館,詳附件「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圖書館館際圖書互借服務合作學校與機構借期」。
三、服務對象:本校編制內教職員工在學學生、依本校「校務基金聘僱工作人員進用暨管理要點」聘僱之人員以及持有本館核發借書證之非編制人員(依本館借閱規則第二條規定之服務對象)。
四、借閱方式:
1.實體證:
1)於週一至週五8:30-17:00攜本校校園IC卡或借書證至本館服務櫃檯向負責館際合作館員登記。
2)館員查核是否合於上述資格。
3)於記錄表登錄。
4)館員借予合作館之借書證,該證限本人使用,請勿轉借他人。
5)由讀者攜帶該館之借書證,逕赴該館辦理借還書,圖書館不代為傳送圖書。
2.虛擬證:
1)進入北一區圖書資源服務平台網站,
網址:http://library.nttlrc.scu.edu.tw/。
2)選擇「2 館際借書證」。
3)輸入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圖書館借閱帳號密碼後登入,帳號為學號/身分證號,預設密碼為電話後四碼。
4)點選欲申請之學校,自行線上列印借書證後,即可持證至合作館辦理借書。
5)線上列印之合作館借書證限本人使用,請勿轉借他人。
6)由讀者攜帶該館之借書證,逕赴該館辦理借還書,圖書館不代為傳送圖書。
五、借閱規則:
- 圖書:5冊。
- 借期:各合作館規定之借閱天數詳如附件。
- 借閱圖書範圍:儘可能滿足雙方讀者之需求為原則,惟屬下列情況之圖書資料不外借:
1)非書資料(含期刊、報紙、視聽資料、電子檔資料等);
2)限館內閱覽資料(含參考工具書、教師指定閱讀圖書及特藏資料等);
3)館藏單位視需要限制不外借者。
4. 不提供預約及續借服務。
5. 僅對圖書館寄發逾期通知單,不對個人寄發,故請自行留意到期日,本館協助催還。
6. 同一合作館之借書證,每人同時僅能借用乙張。借用圖書若有逾期,需按各合作館規定課以罰款。逾期圖書未還或罰款未繳清前,不得再次申請借書證,亦不得再借閱本館圖書資料。
7. 借用人需善盡圖書保護之責,若有任何毀損或遺失,依各合作館相關規定辦理。
8. 借出之圖書,如遇對方圖書館急需,得隨時要求借用人於指定時間內歸還所借圖書。
9. 借用圖書,除按以上規定外,其餘規定悉依各合作館借書規則辦理。
10.借用借書證應於五天內歸還至本館服務櫃檯。逾期者,本館給予兩天寬限,逾寬限期,罰款從新臺幣壹拾伍元起算,每日罰款新臺幣伍元,以此累加,至證件歸還。繳清罰款前,不得再次申請借用。
11.借用人若遺失借書證,應向本館申請掛失;如有因借書證遺失致使各合作館蒙受損失,其損失責任由借用人負責。
12.畢業生離校或教職員工離職時,需還清各合作館之圖書後,方准予辦理離校手續。
13.若有假借、冒用、塗改及轉讓借書證,或違反對方圖書館閱覽等相關規定,本館得停止該讀者之借用權一學期。
附件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圖書館
館際圖書互借服務合作學校與機構借期
天數/冊數 |
實體證(臨櫃申請) |
虛擬證(線上申請) |
30天/5冊 |
中研院近史所
中研院史語所
中研院社科中心
中研院民族所
中研院人社聯圖 |
國立中興大學
國立清華大學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
- |
21天/5冊 |
國立中央大學
國立中山大學
中原大學
世新大學
國立臺灣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佛光大學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台灣神學院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
馬偕醫學院
國立成功大學
元智大學
中國文化大學
大同大學
臺北海洋技術學院
臺北榮民總醫院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 |
法鼓文理學院
東吳大學
真理大學
國立政治大學
國立臺北大學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國防醫學院
淡江大學
景文科技大學
實踐大學
臺北市立大學
臺北市立大學天母校區
輔仁大學
銘傳大學
國立陽明大學 |
14天/5冊 |
國立中正大學 |
- |
說明:
- 館際圖書互借服務係指合作館簽訂互換借書證協議,以交換借書證方式提供合作館師生至對方館借書。
- 實體證需親至本館服務櫃檯申請。
- 虛擬證請至北一區圖書資源服務平台(http://library.nttlrc.scu.edu.tw/)登入後線上申請。
- 同一合作館之借書證,每人同時僅能借用乙張。
- 每張證可借5件圖書資料,圖書資料不可預約亦不可續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