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首頁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圖書館本校教師著作暨出版品使用須知
圖書館92.07修訂
圖書館94.07修訂
圖書館95.07修訂
圖書館100.03修訂
圖書館104.09修訂
圖書館105.08修訂

  1. 本校教師著作暨出版品以典藏與展示為主要目的,不提供借閱;書庫無可供借閱的複本時,才開放館內調閱。
  2. 調閱對象:持有本校校園IC卡或本館核發之借書證者。
  3. 開放調閱時間:
    平日:  週一至週五   08:30-16:30
    寒暑假:週一至週五   08:30-16:00
  4. 先以館藏目錄查詢,確認書庫無複本後,請櫃台工作人員取書。
  5. 調閱者須抵押借書證,並填寫「本校教師著作暨出版品借閱登記單」。
  6. 限在館內閱覽,開放調閱時間截止前歸還至櫃台。
  7. 不得攜出館外,違者每件罰款新臺幣500元整。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圖書館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7 TNUA. ALL RIGHTS RESERVED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電話:02-28961000#1836 or 1837    傳真:02-77507222    電子信箱:
master@library.tnua.edu.tw